陈某与王某、刘某冲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发布时间:
2023-09-12
审理法院: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
案 号: (2021)辽0213民初6251号
案 由: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
裁判日期: 2022年10月09日
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
民事裁定书
(2021)辽0213民初6251号
原告:陈某,男,1963年6月22日出生,汉族,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陈某捷(系原告之女),女,1991年5月20日生,汉族,住大连市甘井子区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周小舟,系辽宁添赢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被告:王某,男,1990年8月23日出生,汉族,住瓦房店市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罗华帝,系辽宁华爵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被告:刘某冲,男,1989年8月31日出生,汉族,住瓦房店市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罗华帝,系辽宁华爵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被告:许某艳,女,1989年10月29日出生,汉族,户籍地:黑龙江省穆棱市,现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。
原告陈某诉被告许某艳、刘某冲、王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,原告于2022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刘某冲、许某艳的起诉。
本院认为,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刘某冲、许某艳的起诉,符合法律规定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,裁定如下:
准许原告陈某撤回对被告刘某冲、许某艳的起诉。
审判员 宫绍辉
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
书记员 连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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